
仔细想一想,原来我的jacket也穿了7,8年,哇~真的穿了很久!!!
前几天和亲爱的去逛街,她提起了说朋友买了GAP的jacket给她当作生日礼物,过后经过了GAP的服装店,然后就进去看看。。。hmm~GAP的jacket不错一下哦~可是价钱更不错!我看上了浅蓝色!不懂是吃错药还是什么,突然就有想买起来的念头(平时的我是不会买这么贵的衣服。) 我很理智的想了一下,我的jacket的穿了那么多年,应该是时候换一件新的了,而且买了又不是只会用一次而已。所以就在今天到1U去试穿后把它买下。当我在付钱的时候,我亲爱的突然把她的debit card给了收银员。事后我要把钱还给我亲爱的,可是她就是拒绝,说她送给我。送给我当然开心啦。可是那件衣服很贵,我担心她接下来不够钱花~
谢谢你亲爱的~爱你哦~Muackz ♥ ♥ ♥